合同生效時間應該怎麼樣確定

合同生效時間應該怎麼樣確定
合同生效時間應該怎麼樣確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則上自成立時生效。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在依照其規定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後生效。對於這類合同,在法院審理案件過程中,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的,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但合同標的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抵押合同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均屬於這類合同,即未登記不影響合同的生效,隻影響物權的成立或轉移。
4、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附條件或附期限。
①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②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