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物的損失應該由誰承擔

提存物的損失應該由誰承擔
提存物的損失應該由誰承擔
1、提存物的損失由債權人承擔。債務人就其承擔的債務進行提存後,雙方的債權債務消滅,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由債權人承擔。
2、有關部門在提存時存在過失的,由該提存機關承擔提存物毀損、滅失的賠償責任。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條
債權人分立、合併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致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將標的物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