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女方可以要回陪嫁錢嗎如果陪嫁的錢是婚前贈與女方的,則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離婚時可以要回;如果是婚後贈與女方的,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女方只能要回部分,如果贈與人明確表示只贈與女方的,則也屬於女方個人財產,離婚時女方也可以全部要回。【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