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入室盜竊立案標準

河北省入室盜竊立案標準
河北省敲詐勒索的立案標準
根據刑法第274條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   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數額較大”,才構成敲詐勒索罪,予以立案偵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過、5月18日起施行的《關於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為起點;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一萬元至三萬元為起點。因此,敲詐勒索罪的立案標準起點應當以各地法院規定的具體標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