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刑事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哪些第一審刑事案件
刑事訴訟法》第20條之規定,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1、危害國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外國人犯罪的案件;4、上級法院指定審理的案件;5、中級法院決定提審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