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買賣合同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買賣合同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1、買賣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包括:
(1)當事人採用法定形式訂立合同;
(2)出賣人與買受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達成一致,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等條款。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條 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條 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