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暫停運營還是需要申報的。《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税人在納税期內沒有應納税款的,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税申報。納税人享受減税、免税待遇的,在減税、免税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税申報。此外,公司成立後無正當理由超過六個月未開業的,或者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