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員工入股公司要求打借條是否可以?

一、內部員工入股公司要求打借條是否可以?

內部員工入股公司要求打借條是否可以?

內部員工入股公司要求打借條是可以的,但是這種情況之下產生的是屬於借貸關係。因為有了借條,實際上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證明雙方存在着借貸關係。擁有借條的起訴流程如下:

1、撰寫民事起訴狀,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後,法院會給一份繳費通知書,按照指示向指定銀行繳納訴訟費用,再將銀行給繳費單據拿到法院換票;

3、等待法院通知開庭,一般會給發開庭傳票的;

4、按照傳票指示的時間、地點出庭參加訴訟;

5、開完庭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自收到判決結果之日起向中級人民法

6、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7、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8、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佈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9、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二、民間借貸僅有借條沒有付款憑證可否起訴

憑藉條可以進行起訴,但如債務人對款項是否實際交付提出異議的,按現有司法實踐,人民法院通常會要求出借人本人或有關經手人員到庭,陳述款項現金交付的原因、時間、地點、款項來源、用途等具體事實和經過,並接受對方當事人和法庭的詢問。人民法院會根據現金交付金額的大小、出借人的支付能力、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借貸雙方之間的關係等,綜合判斷借貸事實是否真實發生。

內部的員工如果入股公司要求公司打借條的話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性質就發生了變化,此時就是屬於一種公司和公民個人的借貸關係,並不是屬於入股的情況,所以一定要弄清楚,主要就是因為入股的話是需要承擔相關的風險的,並不能夠打借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