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註銷後對外債務如何處理
1、分公司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其所有對外的債權債務均應由總公司承擔。
但一般分公司都是相對獨立開展業務,在註銷時應由總公司對其進行清算,並接收其資產、債權和未了結的債務。
通過清算形成清算報表,確認盈虧,並報當地主管税務機關認可,總公司據此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2、總公司按合併報表的方式,以其淨資產(虧損額)與總公司賬面的撥款相抵並確認虧損。
同時應將應承接的債權、債務一併併入總公司賬內。
二、分公司註銷登記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司公章的《分公司註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加蓋公司公章並粘貼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權限、委託期限。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託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證原件(供當場確認使用)。
(3)公司出具的註明分公司註銷原因的註銷決定。
(4)分公司的《營業執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證明。
您所説的“税務系統中好象還處於非正常狀態”如是指沒有進行税務登記,可以提交領取營業執照時工商登記機關核發的辦理税務登記使用的那聯“分公司登記核准通知書”作為證明。
(6)分公司如單獨開設有銀行賬户的,還需提交銀行清户證明。
(7)分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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