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儲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倉儲合同生效的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倉儲合同生效的要件分別有:
1、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的倉儲合同是無效的;
2、行為主體意思表示真實,因欺詐設立的倉儲合同是無效的;
3、倉儲合同依法成立。
在倉儲合同生效的基礎上,在當事人都已經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
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