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下列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6、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雖然很多時候我們説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也是有例外的情況,而且本身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就是不一樣的。有一些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並未滿足生效要件,此時就會出現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況。根據我國《民法典》中的規定,未生效的合同其實也是可以解除的。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因為一些合同雖未生效,但是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守約方的權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當事人可經協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合同。
通過上述文章中的內容,詳細大家已經對哪些情況下合同可解除問題有了一定的瞭解,建議大家可以多多瞭解一些這方面相關的法律知識,才可以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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