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律師函如何處理?

一、合同違約律師函如何處理?

合同違約律師函如何處理?

律師函是一種委託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律師函形式上是嚴肅認真並具有法律意義的證件,如欠款、欠費發出的律師函就有催促的作用,頗有先禮手兵的意味。使受函方將現實問題與法律後果作一番比較,並作出評價,是自行履行還是選擇訴訟。收到律師函一直不答覆,是否有後果不能一概而論,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在法律意義上講

二、律師函的作用

律師函是指律師接受客户的委託就有關事實或法律問題進行披露、評價,進而提出要求以達到一定效果而製作、發送的專業法律文書。律師用律師函對某一事實進行法律評價和風險估計,其目的在於以法律尺度和律師的判斷,對送達對象曉之以法律事實,動之以利弊得失,讓送達對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評價”,即“傳法達意”。它的本質是一種委託代理進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對於訴訟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1、律師函是表明糾紛一方已經對你們間的糾紛準備訴訟到法律的一個提前告知。

2、律師函本身不會產生法律後果的,只是一種警示。

3、如果不想打官司,收到律師函之後與對方協商一下如何解決糾紛。

4、如果認為自己沒有問題,也不怕對方起訴,那麼對律師函就不需要管了。

5、律師函是對方在起訴前的協商行為。

6、如果不履行律師函的話,對方可能會起訴到法院。

一些房產公司或者是工程公司經常會因為合同約定等方面的問題收到律師函,律師函並沒有強制性的必須回覆的效力,與法院的傳票具有本質性的區別,因此,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根據自身在違約合同中的責任與態度來確定如何處理律師函,具體諮詢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