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彩禮是否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不是的,彩禮不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彩禮屬於男方贈與女方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婚後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屬於共同財產,彩禮不在共同財產的範疇內。
二、彩禮返還有哪些條件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2、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返還彩禮。
三、不能要求返還彩禮情形
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2、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四、返還彩禮訴訟需要哪些證據
1、證明男女雙方當時正處於談婚論嫁的狀態
可藉由雙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訊工具的聊天記錄,或者舉行過訂婚儀式、拍婚紗照等行為反映出來,表明雙方有談婚論嫁的意向,注意,談婚論嫁和談情説愛是有區別的,單純的情話表白也是不能反映雙方談婚論嫁狀態。
2、證明給付了財產的證據
如果是通過銀行轉賬方式支付的禮金那麼就要提供銀行轉賬明細;若是購買房屋或者車輛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資證明,因為按照我們的日常生活經驗,將大額財產登記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來當彩禮。
3、證明給付彩禮是當地的風俗
當地的風俗習慣可以聽取當地媒婆、村長、村委會主任等人的意見,必要時可作為證人出庭作證。
五、返還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有哪些
1、訂立婚約的當事人為未成年人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監護人作為共同訴訟主體;
2、給付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並用家庭財產給付彩禮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父母可以作為共同原告;
3、接受彩禮一方的婚約當事人雖已成年,但與其父母共同生活,並將所接受的彩禮用作家庭共同生活的,可根據原告的選擇將婚約當事人和其父母作共同被告;
4、婚約當事人的父母不得單獨作為訴訟主體。
彩禮是一種習俗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明確的金額,一般是雙方進行協商的。彩禮是男方為了與女方喜結連理贈與女方的,是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雙方在離婚的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是不參與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