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全是小孩的

一、離婚財產全是小孩的可以嗎?

離婚財產全是小孩的

首先,要看房子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婚前買的,就是一方個人的婚前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的。若是婚前一方買的,但婚前或婚後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則是雙方的共同財產。

房子若是婚後買的,即使是隻有一個人的名字,也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應當平分。但無論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若一起還貸款了(無論婚後另一方有無收入或實際還貸款),婚後共同還貸款部分及增值部分,應雙方平分。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其所有權屬於夫妻二人,夫妻雙方在離婚時有權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有權分割人。

但對於孩子而言,會涉及的是撫養費問題,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依然是存在的。

二、未成年人的哪些個人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

下列財產屬於未成年人個人所有:

(1)獲得的獎金,如因學習成績優異而獲得的獎學金,因見義勇為而獲得的政府獎金等。

(2)接受贈與而得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9條規定:“贈與人明確表示將贈與物贈給未成年人個人的,應當認定該贈與物為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3)通過遺囑繼承而獲得的財產。

按照《繼承法》規定,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可以通過立遺囑的方式讓孫子女、外孫子女繼承自己的遺產,因此,未成年人通過遺囑繼承等方式所獲得的遺產,應當歸屬未成年人本人。

(4)因人身受到損害而獲得的賠償。

未成年人因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致殘的,有權要求加害人等賠償義務人予以賠償,包括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其中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屬於被侵害的未成年人的個人財產。

(5)享有智力成果而得的財產。

未成年人雖不能從事體力勞動,但可以從事智力成果創作活動。《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6條規定:“國家依法保護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和榮譽權不受侵犯”。所以,未成年人通過發明專利、發表文章、繪畫作品等智力成果獲得的報酬屬於其個人的財產。

《民法通則》第18條規定:“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的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

因此,父母無論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還是離婚時,都不得否認未成年人獲得的上述財產屬於未成年人個人所有,也不得擅自處理未成年人獲得的上述財產,更不得強行佔為己有。

大多數的父母離婚都還是會考慮到孩子的,也有的人想把財產留給孩子,但是法律對離婚財產全是小孩的做法是明確規定的。對於涉及孩子的財產,父母是不能分割的,比如孩子的獎學金等,這屬於孩子的財產,但是父母願意將自己財產贈與孩子是可以的。但是小編提醒大家,離婚的時候一定要多考慮考慮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