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兩個孩子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有兩個孩子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一、有兩個孩子男方不同意離婚怎麼辦

直接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具體程序和步驟如下:

1、委託律師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訴訟離婚判離條件是怎樣的

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判決離婚法定理由,也叫判決離婚法定原因或標準,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根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這説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可見“感情是否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是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確定準離與不準離的原則界限。

它有兩層含義: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沒有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準離婚。

因此如果是男女雙方想要離婚,最好是雙方進行協商,這樣省時省力,但是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者是有小孩,對小孩的撫養產生了分歧,只能夠向法院發起起訴離婚,但是法院起訴離婚時,最主要的判決離婚關鍵點還是看雙方是否已經感情破裂。如果雙方不能夠找到具體的證據,證明感情破裂還是無法成功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