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撫養權繼子女是怎麼樣的

離婚後撫養權繼子女是怎麼樣的

一、離婚後撫養權繼子女是怎麼樣的

1、離婚後,繼子女撫養權按以下情形處理:

(1)、繼子女一般由其生父母撫養,生父母就撫養權產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起訴確定撫養權。

(2)、子女如果8週歲以上,同意由繼父母撫養,並且繼父母也願意撫養的,可以由繼父母取得撫養權。

2、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二、成年子女對父母再婚的配偶有贍養責任嗎

1、通常來説,繼父母子女關係一般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父或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並能夠獨立生活。

(2)、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或未受其撫養教育。

(3)、父或母再婚後,未成年的或未獨立生活的繼子女與繼父母長期共同生活,繼父或繼母對其盡到了撫養教育義務。

2、而法律明確規定,如果繼父母與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形成撫養教育關係的,將會產生以下權利義務關係:

(1)、繼父母有扶養教育繼子女的義務。

(2)、繼父母有管教保護未成年繼子女的權利義務。

(3)、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繼父母的義務。

(4)、繼父母繼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因此,其實繼父母對繼子女是否形成撫養教育關係,將直接影響繼子女對繼父母的贍養義務。

三、繼母對繼子有沒有撫養義務

1、如果孩子與後媽形成繼子女關係,則具有撫養義務。

2、如果具有撫養義務人不履行法定撫養義務,可以向法院起訴。

繼父母子女關係是指由於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離婚,另一方在婚,從而形成的子女與生父或生母的再婚配偶間的親屬關係。在親屬法中,這種關係屬於姻親關係。根據繼父母與繼子女是否形成撫養關係,又可把繼父母子女關係分為兩類。一類是形成了撫養關係,在這種情況下,該姻親關係發生了轉化,成為一種擬製血親;另一類是沒有形成撫養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之間仍為純粹的姻親關係。

因此離婚後繼子女的撫養權要根據實際的具體情況來看,不同的情況對應的撫養權人不同,正常來講是由生父母來撫養的,但是特殊情況也可以由繼父母來撫養,只要繼父母願意撫養,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有撫養責任,那麼繼子女將來對繼父母就有對應的贍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