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結婚算無效婚姻嗎?

一、未登記結婚算無效婚姻嗎?

未登記結婚算無效婚姻嗎?

未登記結婚不算是無效婚姻。無效婚姻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前者為自始當然無效,後者則需經訴訟程序,從宣告撤銷起喪失婚姻的效力。

二、無效婚姻的法律後果內容是什麼?

(一)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溯及力的問題

無效或可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可在司法實踐,自始無效婚姻與可撤銷婚姻的法律後果應當有所區別,自始無效婚姻因嚴重違背社會公益要件,違反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應自始無效,有溯及力,而可撤銷婚姻只是一般性違背社會的私益要件,違法程度不是很嚴重,應從被宣告撤銷之日起無效,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或人民法院對撤銷宣告無溯及力。

(二)當事人是否具有夫妻關係

當事人不具有夫妻權利和義務,自始無效婚姻不具有夫妻權利和義務,而可撤銷婚姻,在宣告撤銷之前,應認可當事人之間的夫妻關係,具有夫妻權利和義務。

(三)當事人之間的財產關係

在司法實踐中我們需要全面周到的處理:雙方當事人同居期間各自所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對是否個人財產舉證不明,且無法查實的,按共同財產認定,均有分割權,雙方共同購置的財產按共有財產分割,個人所欠債,個人償還,共同所欠債,由雙主負連帶責任予以償還。而且,婚姻無效或被撤銷後,生活困難一方可以請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經濟補償,無過錯一方還可向過錯方請求損害賠償。

(四)父母子女關係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已經構成婚姻關係,但是其中的一方認定某些情況下婚姻無效的,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材料,到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法院將會受理申請,並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來認定該婚姻是否確實可以被認定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