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在法律有沒有重婚罪?

我國現在法律有沒有重婚罪?

一、我國現在法律有沒有重婚罪?

法律上是有重婚罪的,《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屬於重婚罪的幾種情形: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二、重婚罪怎麼讓公安取證?

公安對重婚罪的取證要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進行了結婚登記的:結婚登記、與他人所生小孩出生證等直接證據。

(二)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朋友的證人證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證書、懺悔書等、婚外情雙方同進同出的照片錄像等、雙方發的親密短信等。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雙方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

但是,如果雙方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三、重婚罪是自訴案件還是公訴案件?

重婚罪屬於可自訴可公訴的案件。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起訴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其中證據不足,可以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對於重婚罪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開庭審判。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説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

法律上是有重婚罪的,重婚的行為一般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還會構成犯罪,但是一般人是查不到的,一般的刑事犯罪行為往往是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但是重婚罪如果有足夠的證據的話,是可以自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