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國家規定離婚要多久可以離?

現在國家規定離婚要多久可以離?

一、現在國家規定離婚要多久可以離?

辦理協議離婚至少需要經過三十一天,才可領到離婚證。自《民法典》生效後,夫妻雙方想要通過協議離婚的方式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的,需要經過一個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經過後,雙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記機構申領離婚證,婚姻登記機構審查無誤後,會給雙方頒發離婚證。

而離婚冷靜期的規定中有兩個三十日,第一個三十日是不變期間,即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後三十日內不會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真正的離婚冷靜期。而第二個三十日是可變期間,即在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日內,如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在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應當發給離婚證;如在此期間男女雙方沒有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構不得基於雙方最初的申請為其辦理離婚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兩個期限的規定,明確了男女雙方若要登記離婚,需要經過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後的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日內,還需要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發給離婚證。如任何一方未到場申請確認的,視為雙方未達成一致,不適用協議離婚的行政程序。

二、協議離婚的手續怎麼辦?

1、申請,申請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申請,並持户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構會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全面瞭解離婚協議的內容,主要考察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等。

3、登記,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不予登記的,並書面形式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係自當事人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

4、撤銷,若申請離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會撤銷離婚登記。

不同的離婚方式的時間是不同的,協議離婚第一步是寫離婚協議書,然後向婚姻登記管理機構申請,此時要攜帶户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通過該機構的審查,滿足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就可以登記離婚,領取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