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嗎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監護人進行監護,而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一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第二十三條【法定代理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二、法定監護人的義務有哪些
監護人員負有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義務。
在實施義務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主要應承擔如下義務和責任:
1、必須按時送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人學;
2、必須保證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讓他們中途停學;
第三應按規定,交納政府規定的義務教育雜費;
(生活確實困難,無力支付雜費的家庭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減免)。
4、必須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長。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所以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代為實施民事法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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