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結婚時男方出資買房,離婚後房子的分配:如果該房是男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其名下的,則該房應該屬於男方一方的財產,另一方無權請求在離婚時予以分割;如果是男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男女均等的原則進行分割。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