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時,沒有户口本無法辦理。這時候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一是申請補辦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門開具户籍證明。法律依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