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想離婚對方不露面離婚程序如下:先當事人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且一般需要提供被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等通信地址;法院依法決定受理案件的,可通過公告等方式送達起訴材料;法院審理的過程中,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