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懷孕後丈夫能不能提離婚

妻子懷孕後丈夫能不能提離婚

【為您推薦】北市區律師   趙縣律師   上城區律師   鎮坪縣律師   壽陽縣律師   銅川律師   南市區律師   

作為妻子,在懷孕之後,不僅在工作方面是受到優待的,在婚姻家庭方面也是重點保護的。而有的時候,即使知道了妻子懷孕,丈夫仍然想要離婚。那從法律角度看,妻子懷孕後丈夫能不能提離婚呢?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

一、妻子懷孕後丈夫能不能提離婚

(一)男方不得提離婚的情形

1、女方在懷孕期間;

2、女方在分娩後一年內;

3、女方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

當然這個限制不是絕對的,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確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認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體的“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可以參看審判實踐,具體審判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而定。

無論哪一方提出的離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調解和好,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2、原告自動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3、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

(二)軍人配偶提起離婚的情形

同時,現役軍人作為普通公民,其離婚一樣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於其特殊的性質,法律作出了另一個限制,即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二、孩子不到一歲,男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為了特別保護婦女、兒童的權益,在女方懷孕期間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或者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若有特殊情況,如女方受孕是與他人通姦所為,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可以受理男方提出的離婚請求。女方在懷孕期間和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或者分娩後一年內,不妨礙其有權提出離婚的請求。

但是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不是絕對的,在特殊條件下,法律允許男方提出離婚。

這些情況主要有:

(一)女方懷孕系婚後與他人通姦所致;

(二)女方小產後,身體健康已恢復;

(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四)一方對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關於女方在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導致懷孕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女方因通姦懷孕男方能否提出離婚的批覆》中指出,男女一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應該與婚後通姦行為加以區別,一般不能作為對方提出離婚的理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婚姻關係尚未建立,男女雙方之間還沒有產生夫妻間相互忠實的法律義務。婚前性行為只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所以,對女方因婚前與他人發生性關係導致懷孕的情況,應當依照《婚姻法》第34條的規定處理,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的規定處理。

從上文的介紹中瞭解到,原則上妻子懷孕後丈夫是不能提出離婚的,但要是有特殊情況的話則也是允許夫妻離婚,不過此時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確實存在特殊情況,而不是任由當事人嘴上説説就行了。若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