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給男方有什麼條件

一、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給男方有什麼條件

夫妻離婚孩子怎麼判給男方有什麼條件

在同等條件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完全可能的。

(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概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二、子女撫養費如何確定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原則,以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需要。那麼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子女在父母離婚前的實際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情況。有的孩子在父母離婚前,生活條件較好,還報了各種學習班,在父母離婚時,就應考慮這些情況,儘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狀態。以避免父母的離異,對孩子造成過多的心理恐慌。

當然,相對的是,父母在離婚時,也不能因此而不顧子女的生活實際需要,無端地抬高撫養費要求,以此作為離婚的條件,也是不適當的。

2、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

對於撫養費數額的確定,還要考慮父母的經濟收入能力,特別是給付撫養費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較強的,適當多承擔一些;支付能力較弱的,適當少承擔一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

在確定撫養費數額時,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費水平也是一個重要的衡量指標。以此標準為基礎,過高或過低的撫養費顯然都是不適當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以後,如果有一方單獨撫養子女。女人,那麼另一方就需要承擔孩子的撫養費。至於孩子的撫養權,如果男方想要獲得的話。那麼就需要舉證出女方不適合撫養孩子的一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