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了孩子户口怎麼遷?

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了孩子户口怎麼遷?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離婚的話,那麼孩子肯定是需要進行撫養權的確定的,這個撫養權確定的基本原則是根據孩子的有利於生活原則,當然在確定這個之後會進行户口的遷移,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了孩子户口怎麼遷?

一、根據法律的規定離婚了孩子户口怎麼遷?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離婚後孩子户口怎麼辦?請看以下幾點:

(一)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户口就跟誰走;

(二) 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户口的遷移;

(三) 如果小孩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辦理户口的遷移;

(四) 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户,持身份證、户口薄到派出所辦理即可;

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遷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腳點可把户口遷到落腳點處,如果沒有落腳點,可到當地判處所辦理分户遷移手續。

二、離婚後子女户口遷移需要什麼材料

(一) 如果父母雙方協議離婚的,需要帶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領取離婚證;

2、孩子已上户口,要辦理户口遷移的話,只需要將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證、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3、如果孩子還小,沒上户口,需要離婚證,嬰兒《出生醫學證明》;《生育證》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嬰兒父母雙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撫養權一方户籍所在地辦理户口;

4、據離婚證所載明的孩子歸屬內容,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在居委會的證明上蓋章);

5、准入地的證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户籍遷移證》;

6、遷移證到入户的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二) 如果父母視起訴要法院離婚的,需要準備的材料是:

1、離婚判決生效證明書;

2、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遷入地辦理準遷證明;

3、持準遷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簽署同意遷出意見書,在將準遷證交給遷入派出所即可。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説父母離婚的話,那麼孩子的户口應當跟隨着其中一方一起生活的人,當然,在遷户口的時候,他需要準備一些材料,比如説父母雙方協議離婚,需要帶的材料,包括到民政局領取的離婚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