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繼承規則是什麼?

一、住房公積金繼承規則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繼承規則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繼承規則是對於個人公積金賬户上的餘額可以進行繼承。公積金的繼承要求規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答房公積金回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因此,住房公積答金賬户中的餘額屬於遺產。

二、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情況有哪些?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七)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且户口遷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不在本市就業且離開本市的;

(九)職工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職工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發生福建省勞動社保部門規定的特殊病症(參照公積金中心網站的“部門文件”欄目),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在當代社會,有住房公積金對於公民來説是非常的重要的,當然關於這部分賬户當中,如果因為意外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死亡是否能夠發生繼承,在法律當中也是有明確的規定,可以進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