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是指自然人生前依照法律相關規定,通過立遺囑的方式,預先處分其死後的個人財產,並安排與此有關的其他事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可以通過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來繼承。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