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子女的繼承權有年齡限制嗎?

一、繼子女的繼承權有年齡限制嗎?

繼子女的繼承權有年齡限制嗎?

按《民法典》規定,有撫養關係的繼子女為法定繼承人。一般是指繼子女未成年,即未滿18週歲的。對已成年但仍在就讀的繼子女,也可放寬到其學業結束。如父親或母親再婚時繼子女已成年,且具備自食其力的條件的,繼子女不能繼承繼父或繼母的遺產。

成年繼子女有沒有繼承權分二種情況:如果父母再婚時,繼子女已經成年,那麼沒有繼承權;未成年就有繼承權。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法定繼承人分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和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同時規定,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由此可知,繼子女是有繼承權的,但前提是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撫養關係。

二、繼子女能否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前面已經指出,只有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才能繼承繼父母的遺產。那麼,什麼叫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呢?主要應指以下情形:

(1)繼子女尚未成年,隨生父母一方與繼父或繼母共同生活時,繼父或繼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費,或成年繼子女在事實上對繼父母長期進行了贍養扶助,亦視為形成了撫育關係。

(2)繼子女與繼父母共同生活,繼父母對繼子女給予生活上的照料與撫養;或者雖未與繼父母共同生活,但繼父母對其承擔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費、教育費;或者成年繼子女事實上長期贍養扶助繼父母。

(3)繼父母負擔了繼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費和教育費;繼父母與未成年繼子女共同生活,對繼子女進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負擔撫養費用,也應認為形成了撫養關係。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認定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有扶養關係,在此情況下,繼子女才有權繼承繼父母的遺產。

遺囑的繼承相對於法定繼承方式更加優先,所以在處理繼承糾紛的案件中,一般先看是否具有遺囑,如果有遺囑,那麼直接按照遺囑規定的內容繼承即可,沒有則按照法定繼承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