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是指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獲得的下列財產:(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沒有規定只給一方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