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因為夫妻約定的婚內財產協議,也是合同的一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並沒有規定夫妻只能在結婚之前就財產作出相應的協議約定,因此即使在夫妻結婚之後,其實也就可以進行財產約定的,此時一般稱之為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一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八百三十九條、第八百四十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