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也稱婚姻無效,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無效婚姻:(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三)未到法定婚齡的。【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