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結婚證,可以辦出生證明嗎

有結婚證,可以辦出生證明嗎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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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證明有結婚證可以辦嗎

您好,針對您提問的關於辦出生證明有結婚證可以辦嗎的問題,為您整理了以下答案,請參考。國家沒有規定辦理出生證明需要父母的結婚證。

一、申請出生醫學證明提交材料

1、當事人的身份證和户口本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

2、當事人的出生證或户籍部門出具的當事人父母情況的證明文件;

3、代理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份證;

4、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程序:

1、《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時間:每週一~週五全天。

2、備齊父母身份證原件和接生醫院出具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進行辦理。

①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在分娩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②持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和《出生醫學記錄》到產婦户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

3、出生醫學證明辦理程序:

①持接生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交費。

②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三、遺失補辦手續:

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2、父母雙方户口簿及身份證。

經核實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未辦理户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户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