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後户口未遷出不需要退回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户口遷移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向遷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請;
第二步:遷入地派出所同意遷入;
第三步;向現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遷出申請;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户籍證明;
第五步:持户籍證明和相關證明材料(結婚證等)前往遷入地的市級公安局户政科申請遷入。
三、户口註銷情形有哪些?
1、死亡。
我國《户口登記條例》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户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註銷户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户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注銷户口。
2、遷出常住地。
《户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3、參軍入伍。
《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應徵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註銷户口,不發遷移證件。
4、被捕入獄。
《户口登記條例》第十二條規定,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注銷户口。
由此可見,户口遷移跟退彩禮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事實上,就算女方沒有把户口遷到男方,只要領了結婚證,雙方的夫妻關係就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且,像在北京、上海這些城市,登記結婚後,配偶並不能馬上投靠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