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不賠償的不可抗力有哪些
保險不賠償的不可抗力因素,按簽訂的保險合同確定,一般是各種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保險公司一直不理賠被保險人怎麼辦
當出現保險情況時保險公司需按如下步驟理賠:
1、保險公司或者受益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
2、保險公司應及時作出核定,情形複雜的在三十日內作出;
3、保險公司將核定結果通知被保險公司或者受益人;
4、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保險公司跟被保險公司或者受益人達成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協議後十日內,即要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5、對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期限有約定的,即按照該約定履行義務。
所以,一旦無特別約定情況中,發生保險情況時,保險公司需要儘快核定保險責任,在跟對方達成協議後就得積極理賠。
當然,發現保險公司怠於履行理賠義務的,可以根據以下不同的情況採取措施:
1、屬於保險業務員效率問題的,比如對接的業務員懶散不幹活,那麼可以直接去保險公司投訴該業務員。
並且,因為業務員的工作態度一定情況下代表着公司,所以也可以到當地的保險協會投訴。
2、屬於保險公司的核查問題的,比如保險公司核定保險責任時間過長,那麼被保險公司可以先根據保險合同內容主張賠償,或者也到當地的保險協會投訴。
3、屬於保險理賠的糾紛問題的,比如跟保險公司就保險責任產生糾紛的,那麼首先還是按照保險合同約定。
按合同協商等方法還是解決不下的,那麼為節省時間跟精力,雙方可以約定仲裁解決,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解決。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不可抗力情形,是指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主要是各種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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