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明發包方和承包方信息、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規模、承包範圍、承包方式、工期、工程質量和驗收標準、合同價款和支付方式、施工要求、安全要求、違約責任等內容,然後雙方簽字寫上日期即可。《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