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看看意外險保險合同的條款,一般是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約定賠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八條保險合同應當包括下列事項:(一)保險人的名稱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三)保險標的。(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五)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六)保險金額。(七)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