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於當事人準確選擇訴由;2、有利於人民法院在民事立案和審判中準確確定案件訴訟爭點和正確適用法律;3、有利於提高民事案件司法統計的準確性和科學性;4、有利於對受理案件進行分類管理,為人民法院司法決策提供更有價值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