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怎麼懲處標準

交通肇事逃逸怎麼懲處標準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逃逸處罰標準分別是:
1、行政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2、刑事責任,如果構成犯罪,觸犯刑法的,依法由人民法院根據行為人的犯罪情節進行定罪量刑。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