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磺合作協議

裝磺合作協議

裝磺合作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茲有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同意乙方使用“   裝潢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經理”的名義對外承接家庭裝磺業務。

2、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 元,甲方每月以支付工資的形式返還  元,並支付手機費 元,共計每月 元,支付時間為 個月。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工資和福利費用。

3、乙方在本協議期內,為甲方的全職員工,乙方不得在外兼職工資。

4、甲方對乙方的獎金採用業務提成的方式支付, 甲方對經乙方介紹成功的家庭裝潢業務按業務總額的  %提成給乙方。並按兩步支付,第一步,乙方介紹成功的家庭裝潢項目資金到位  %時支付總額  %的業務提成;第二步,在該家庭裝潢工程項目全部完工而且資金全部到位,再支付總額   %的業務提成。

5、乙方在公司內外不得有損害公司形象的言論和其他事項,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義務支持乙方的工作。

6、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約期內雙方不得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如果乙方有違反行為,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剩餘的保證金;如果甲方有違反行為,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7、協議到期後,合作事項再另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