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高温補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近年來,我國各地的環境温度都呈現出逐年上升的趨勢,為了保護職員的權益,使其身體健康得到保障,各省市相關國家機關,都根據本省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環境温度,制定了高温補貼的發放標準,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重慶高温補貼標準的相關信息。

重慶高温補貼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重慶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根據《重慶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高温津貼標準最高按照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而不少市民口中的“高温假”,實際是不存在的。

不得以降暑物品替代高温補貼。

天氣日漸炎熱之後,區人社局變得忙碌起來,據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每天都會接到好幾通電話,“大多數都是諮詢什麼樣的情況才符合發放高温補貼的條件,以及發放的標準是是多少。”

根據《重慶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防暑降温飲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貼。

高温補貼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

一般高温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温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温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高温天氣期間,室內工作場所温度在33℃以上35℃以下的,高温津貼按每人每天不低於5元標準發放;35℃以上37℃以下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0元標準發放;37℃以上的,按每人每天不低於15元標準發放。

同時,也有市民問:“我們公司每年每個人幾天高温假,但隨便什麼時候休,好像失去高温假的意義了。”事實上,根據管理辦法,並沒有“高温假”這項規定。只是在強度高温天氣下,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二、單位若未發補貼勞動者可投訴

雖然該規定已執行多年,但仍有不少單位和市民,對發放條件和標準不清楚,不瞭解。記者走訪多個行業的露天從業者,發現大多企業執行情況良好,但也存在部分民營公司未發高温補貼,以及有企業單位出現只發補貼未提供清涼飲料的現象。

在竹映三清附近打掃路面的清潔工告訴記者,她每天上班半天,再熱的時候也要堅持上班,但會有清涼飲料、藿香正氣液之類的等必需藥品。“不過按照慣例,每個月會有補貼,最多不超過50元,一般在七八月發放。”

然而在工地工作多年的老楊則表示,只是聽説過高温補貼,卻從來沒有得到過,“也沒有清涼飲料之類的,再熱也得上班。”

在重慶市範圍內的各企業、用人單位,都需要遵守重慶高温補貼標準的規定,向滿足受領高温費的人羣,沒人每天至少發放10元的高温費,對於在高温環境下工作的,可以領取15元,若職員發現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發放補貼,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社保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