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司法鑑定程序怎麼走?

一、工傷事故司法鑑定程序怎麼走?

工傷事故司法鑑定程序怎麼走?

1、申請方式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司法鑑定機構提出工傷司法鑑定申請。

2、提出工傷司法鑑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從業人員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綜上所述,司法鑑定是一項非常重要的鑑定,法律對於司法鑑定的相關規定,不管是申請人還是司法鑑定人員都必須要嚴格遵守並且按照要求以及流程進行,關於通過司法鑑定程序有什麼作用的問題,法律的公平性以及司法鑑定的説服力已經回答大家了,維持好的法治社會,對政府對市民都是非常好的事。

二、司法鑑定和工傷鑑定的區別

司法鑑定和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有區別主要有二個方面:

1、鑑定的的機構不同。司法鑑定一般由司法鑑定所進行鑑定的。而工傷勞動能力鑑定由所在地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的。

2、鑑定所採用的傷殘鑑定標準也是不一樣的。司法鑑定採用《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而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採用《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標準》。

綜合上面所説的,司法鑑定就是專門為受傷害的人給予傷殘的鑑定,只有依法的鑑定出來級數才能依法的協商賠償;但在進行鑑定的時候就需要按流程來進行辦理,同時必須要提交證明的材料,這樣執法人員才會受理,從而可以依法的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