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多少時間過期

失業保險在失業後60日內有按照流程辦理失業保險金登記手續,視作勞動者放棄。

失業保險多少時間過期

失業金領取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1)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2)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不懂,建議聘請律師代理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