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社保註銷欠費怎麼辦?

一、 對於社保註銷欠費怎麼辦?

對於社保註銷欠費怎麼辦?

對於社保註銷欠費的需要根據有關社保管理的規定來補充社保費用後來辦理註銷,社保欠費註銷的意思就是沒有來得及將辭職的員工的社保進行停保的時候,公司又不想給辭職的員工繳納社保的時候,就只有進行當月欠費註銷操作。公司的錢還是被地税扣走了,得拿着地税局的税單去社保局進行調轉金操作,即將這辭職員工的社保繳納金轉移至公司下月去抵當。

二、《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對社保註銷登記的規定

第十二條 繳費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併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時,應當及時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按照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繳費單位,應當自有關機關批准或者宣佈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第十四條繳費單位因住所變動或生產、經營地址變動而涉及改變社會保險登記機構的,應當自上述變動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原社會保險登記機構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並向遷達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第十五條 繳費單位在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前,應當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繳費單位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時,應當提交註銷社會保險登記申請、法律文書或其他有關注銷文件,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繳銷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對於社保註銷欠費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中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不同類型的社保事項所認定的情況是不同的,涉及到在註銷時存在欠費的情況,是需要根據社保部門的有關規定來進行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