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社保公司承擔比例是怎樣的?

一、社保公司承擔比例是怎樣的?

2021社保公司承擔比例是怎樣的?

社保公司承擔比例一般如下:

1、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户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户,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 3元;

3、失業保險

單位1%,(城鎮)個人0.2%;(農村)個人不繳費。

4、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範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二、單位補繳社保需要繳納滯納金嗎?

1、單位補繳社保需要繳納滯納金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十三條 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滯納金併入社會保險基金。

2、職員上班三十日內,單位就需要為其繳納社保

(1)《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2)《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

第十條 繳費單位必須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後,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並按核定數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單位一旦與某特定的公民建立了勞動關係,就需要辦理社會保險的繳納手續,且此手續需要在勞動關係建立後的三十日之內完成。單位在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繳納請求之前,局需要先確定社會保險的繳納比例等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