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養老保險繳納
1、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比例為20%
2、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3、個人賬户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户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户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4、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二、申領條件
1、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0週歲;
2、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含“虛賬實記”記賬年限及視作繳費年限)累計滿10年;
3、1993年1月1日以後參加工作的人員,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視作繳費年限)。
三、申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第二代身份證需正、反面複印);
2、户口簿複印件(户口簿需複印户主信息一頁和申請人信息一頁);
3、勞動手冊複印件;
4、本人一寸證件照1張。
四、辦理程序
1、符合辦理規定,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同時告知養老金卡(折)領取時間、地點。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社保經辦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社保經辦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社保經辦機構各執一份。社保經辦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
上文小編詳細的介紹了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養老金額的計算等等,大家可以作為參考,以當地的實際政策為準,失業人員養老金的領取,除非特殊情況以為,都需要達到規定的條件,就可以攜帶相關的身份資料,到當地的社保部門辦理養老金的領取,如何辦理大家可以仔細閲讀以下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