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狗咬人主人刑事責任追究嗎?

一、惡狗咬人主人刑事責任追究嗎?

惡狗咬人主人刑事責任追究嗎?

首先,需要確定的是受害人的死亡和被狗咬在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如果有,那麼狗主人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

對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輕信能夠避免,造成受害人死亡嚴重後果的動物傷人事件中的飼養人或管理人,必須承擔刑事責任作了多處規定,處罰最重時,可依《刑法》過失致人死亡罪量刑。

飼養行為明顯違法,飼養人或管理人已經意識到社會危害,由於疏忽大意沒有預見,或者輕信能夠避免,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符合《刑法》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堅決追究犬主人的刑事責任。此外,還可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飼養人或管理人的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動物致害責任的一般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條

【違反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致害責任】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條

【飼養動物應履行的義務】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

二、動物致人損害的構成要件

1、須為飼養的動物;

2、須有動物的加害行為;

3、須有造成他人損害的事實;

4、須有動物的加害行為與損害之間具有因果關係。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需要確定的是受害人的死亡和被狗咬在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如果有,那麼狗主人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目的是要促使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能夠認真負責的擔負起面的注意、防範義務,以保護公眾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