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物損壞責任應該如何來承擔

租賃物損壞責任應該如何來承擔
律師解析:租賃物損壞責任一般應該由承租人來承擔。
但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承租人存在過錯,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約定使用租賃物的免責義務】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