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怎樣劃分

民事行為能力年齡的劃分:
1.十八週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
2.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3.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4.不滿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事行為能力年齡怎樣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