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傷驗傷程序怎麼走

打傷驗傷程序怎麼走
律師解析: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內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建議及時報案並做法醫鑑定,如果在輕傷以上,則嫌疑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賠償項目有醫療費,住院期間伙食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具體數額以實際損失為準。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對人身損傷程度和用作證據的痕跡、物證、致傷工具等進行檢驗、鑑定。